我所杨文贵主任参加2023海商法研讨会暨《海商法》实施三十周年学术论坛并做专题发言
发布时间:2023-07-14     浏览次数:121    作者:admin

7月5日,由中国海商法协会主办的2023海商法研讨会暨《海商法》实施三十周年学术论坛在广州中山大学顺利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回望三十年 展望向未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实施三十周年”。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以及学术界、企业界、律师界的会议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坛有五个议题,分别为“《海商法》实施三十周年的回顾及对未来的展望”、“《海商法》、《海诉法》修法和相关热点问题研究”、“油污污染和海洋环境保护相关问题”、“货物运输相关问题研究”和“保险相关问题研究”。

 

参会代表分别针对这五个议题做了发言。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胡方在主旨发言中简要介绍了我国《海商法》的制定实施与中国海事司法实践现状。她指出,我国海商法律体系的形成提升了中国的司法软实力,并确保了我国海事审判有法可依,为我国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此外,议题“油污污染和海洋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韩立新教授主持,来自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大连海事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的代表分别以“我国船载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建构研究”“我国加入国际油污基金公约的条件和时机”“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最新实践发展和趋势研究”“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范围之边界—以《民法典》第1235条为分析进路”“钻井平台油污责任限制的制度构建”“船舶碰撞致油污损害中非漏油船的责任研究”为题进行发言。

 

我所杨文贵主任针对“《海商法》实施三十周年的回顾及对未来的展望”的议题做了《从海商法起草的历史局限谈海商法修改》的专题发言。杨主任首先介绍了《海商法》的起草过程,然后谈了《海商法》起草的历史局限,最后,关于《海商法》的修改,他针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商法》第192条和《送审稿》第252条的相关内容提出了意见。

 

本次学术论坛总结了《海商法》生效实施三十年的成功经验和历史传承,为学界、实务界理解和适用《海商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还讨论了目前在司法和航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学界、实务界未来探究新问题奠定了基础。

 

联系方式
  • 北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 T2 B座 707室
    电话:+86 010 8429 4525      邮箱:haitong@haitonglawyer.com
  • 天津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水榭花园B座1702室
    电话:+86 022 2359 2969      邮箱:tj@haitonglawyer.com
  • 上海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8号上海星荟中心2座1003
    电话:+86 021 5588 2939      邮箱:shanghai@haitonglawyer.com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乐鱼平台】(中国)官方网站 业务范围 律师团队 【乐鱼平台】(中国)官方网站 典型案例 人才招聘 【乐鱼平台】(中国)官方网站
关注微信
“扫一扫”关注微信
隐私声明 【乐鱼平台】(中国)官方网站版权所有     网站建设 备案号:京ICP备05027280号
  • 首页
  • 电话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