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所代理客户起草、审阅各类海事海商合同,并处理此类合同纠纷,包括租约、提单、海运单、多式联运合同、包运合同、物流服务合同、船员劳务合同、救助打捞合同、货运代理合同、船舶供应合同等。
海通所在处理租约和提单等合同争议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其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的多起案件,如“金鸽”轮提单管辖权纠纷案、“国桥联运” (无单放货/时效)、“万盛”轮(托运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瀛海公司诉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公共承运人)等案,作为典型案例,对类似案件的后期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