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助力长荣海运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成功执行回转215万美元
最高人民法院就本所代理的新加坡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长荣公司)与第一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产物公司)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推翻了一审、二审法院关于无法查明外国法的认定,查明并适用墨西哥法律,最终认定新加坡长荣公司有权享受单位责任限制。本案涉及多式联运合同下区段运输法律适用和外国法查明,是第一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的关于外国法查明的案例,对今后中国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将具有指导意义。近日,第一产物公司已通过执行回转程序向新加坡长荣公司返还已执行的两百余万美元及利息。
2021-04-13